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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买的二手房,原业主要求退他多交的几个月物业费,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3-06-10 13:42: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合同约定处理问题
  • 法律分析:全部退还物业费的可能性不大,因为物业人员每天巡逻、清洁都是在为业主服务,不能完全否定。综上所述,可以有一定折扣,但全免不大可能,折扣多少要看具体的过失有多大。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遵循服务于收费公平合理的原则,物业服务企业有过失的行为,业主应当积极收集证据,作为依据,由于物业服务企业过失侵害业主权益的,理应对物业费有一定的折扣。
  • 购买二手房的,一般不需要交纳前业主欠下的物业费,但是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则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房屋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的是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所以只需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你们合同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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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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