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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本人职工医疗保险断了两年,请问能不能补缴?

劳动纠纷
2023-06-09 23:55:0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补缴。如果用人单位因某种原因导致的医疗保险中断,可以办理补缴;允许用人单位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交后年限可合并计算(补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法律依据:《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 医疗保险断缴,从断缴的第二个月起不能再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断缴时间在三个月之内的,只要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及时进行补缴的,补缴以后在断缴的三个月内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是可以报销的;断缴的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即使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补缴了医疗费用,在这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这是不能报销的,只能从补缴后的第二个月开始享受医疗报销的待遇。
    单位缴费断缴时间超过六个月再补缴的,断缴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则是不能报销的,但补缴以后的第二个月开始可以正常报销医疗费,但缴费年限不能计算连续年限,只能计算为累计缴费年限。

  • 1、职工医疗保险断缴期限在三个月内的:这种情况通常重新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后,次月就可以继续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了;
    2、职工医疗保险断缴时间超过三个月:通常需要参保人员重新连续缴纳职工医疗保险满2-6个月左右的时间后,才能恢复医疗保障待遇。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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