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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架上行驶,追尾了,我方全责,已经走保险处理,对方的车已经修好,后来找我要折损费,对方表示以后卖车会贬值,因为当时开对方车的并不是车主,后来车主联系我要赔偿,我方不同意赔偿,保险公司也表示没有该项赔偿,对方说要起诉我方

交通事故
2023-06-09 22:13:2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车被追尾后,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造成的实际损失,但不能要求对方赔偿折旧费。因为车辆的折旧费是不能具体估算的,所以法院也不支持这方面的赔偿。人民法院支持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等。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当事人自行赔偿;(二)到投保的保险公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场所办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自行协商达成协议后未履行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第九十二条 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 车祸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流程: 如果是单方事故,首先要报案,然后定损、修车,最后到保险公司报销。 如果发生双方事故,我方全责,那么就要报案并让对方前往我方的保险公司或定损中心定损,然后各自修车,等待对方提供维修清单和发票后进行赔偿。 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人首先应报案并立刻把伤者送入医院救治。最重要的是,把医院开的各种票据保存好,以便进行保险赔偿。
  • 发生车祸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产生纠纷而对责任划分意见相同的,应该及时报警和向保险公司报案,由交警按简易程序出具责任认定,由保险公司对车辆损失(修理费)进行估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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