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但需满足以下条件:
1、在遗嘱继承中,父母通过遗嘱将
遗产继承给兄弟姐妹。
2、在法定继承中,不存在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放弃或被剥夺继承权的,兄弟姐妹可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二款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
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一、二款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二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