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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结婚后女方户口能迁入男方父母那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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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18:20:1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你的户口不在父母处,而你老婆与你的父母非直系亲属,户政管理规定:非直系亲属不能挂靠户口,那你老婆的户口不能迁至你父母处。
  • 结婚后还可以把户口迁回父母家。迁户口只要户主同意即可,也就是你父母家户口簿上的户主陪你到所在地派出所签字同意即可迁回。
    带上房产证、迁移通知、原身份证、最好在辖区居委会那里也开张居住证明,要是把你户口跟你父母户口一起的话就带上他们的户口本。
    一、分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人成年且经济独立;
    2、夫妻之间、未成年子女之间与父母之间不分户;
    3、不与户主居住在一处,拥有单独住房且有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4、乡、村、组同意分户的证明。
    二、需要分户,需提供以下材料:
    1、乡村组同意分户的三级证明,证明上需加盖公章,加签经办人姓名。
    2、以本人名义提出分户申请,并提供本人签名的分户申请书。
    3、本人的房屋产权证明(农村建房审批表或房产证)。
    4、到民政部门申请房屋明确的门、户、牌住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 法律分析:(一)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谁,孩子的户口就跟谁走二)如果小孩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三)如果小孩满18周岁,可由他自己办理户口的迁移四)年满18周岁可单独立户,持身份证、户口薄到派出所办理即可国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迁出户口一方,如有落脚点可把户口迁到落脚点处,如果没有落脚点,可到当地判处所办理分户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结婚后能把孩子户口迁到女方。结婚之后孩子户口是可以跟随父母的任何一方的,孩子户口和抚养权没有任何关系,即使孩子的户口登记在母亲的户口里,抚养权仍然属于二人,离婚时男方仍然可以争取抚养权。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你好,结婚后如果女方户口不迁入男方户口所在地,女方只能享受女方户口所在地的待遇、政策,男方户籍这一边的任何待遇与女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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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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