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产权上讲,只有车库是隶属你个人所有的;二、车库外的,都是公共面积。但你是不动产所有人,你依法享有相邻权。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置
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具体来说,在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之间,任何一方为了合法行使其所有权或使用权,享有要求其他相邻方提供便利或是接受肯定限制的权利。相邻权实质上是对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具体到车库门前,无什么几米不几米的限定,但车辆出入库形成的必经通道,你享有通行的权利,他人不得阻止或堵塞。否则,你有权要求排除妨碍;他人临时占用的,应当及时清除,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专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道路、绿地等的权利归属】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五条【
车位、车库的归属】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