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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经济补偿金没有按照n+1给,少了0.5个月,但是我签了协商一致的协议,里面有本协议为双方劳动关系的一次性解决方案,双方无其他争议这句话,我还可以劳动仲裁

劳动纠纷
2023-06-20 15:15:4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公司少给了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这个数额不是很大,我建议您放弃,因为打官司要耗时间,也要花钱,不划算的。
  • 您好,如果双方签订的有补充条款且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即推定合同有效,对双方则具有约束力。
  • 您好,如果已经签了离职协议,可能没有办法再仲裁了
  • 您好,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
  • 公司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因支付经济补偿金所产生的争议,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之内,因此当事人可以在仲裁时效期间内,依法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的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 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一年一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法律分析:仲裁的期限是1年,如果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一年内你都可以向用人跟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如果单位拒不支付,你可以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这边看你是否已经有签字了,双方都调解签字了,就是没有办法仲裁了
  •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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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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