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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交定金三个月了,一直没来住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23-06-09 09:40: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对方进行通知,通知后仍不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 可以要求退款,解除合同
  •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房屋定金纠纷的处理原则如下:
    1、给付定金的一方履行合同义务时,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2、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3、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民法典》中房屋定金纠纷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调节,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房屋定金纠纷的处理原则是: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双方可以先行协商和解进行处理,和解不成可提请第三方加以调节,或者依法起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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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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