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出车祸,对方全责,我方有一千多块钱的医药费。然后对方保险公司说,低于1800的要我方报交强险,申请无责代赔,我方赔付。请问有这个规定吗

交通事故
2023-06-08 18:33:5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 根据《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交通事故伤人后保险公司的理赔流程如下:第一步:报案。报案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1、保险单、行驶证和驾驶证。2、开车到保险公司。3、在保险公司理赔部填写《车辆出险登记表》。第二步:交警部门结案并开具事故证明。第三步:递交索赔单证。第四步:领赔偿款。商业险的报下理赔则依据保险合同而定。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商业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商业险保额后,费用由肇事司机承担。 发生车祸的保险理赔流程是:   1、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投保的保险公司报案   2、现场处理;   3、定损修理;   4、提交单证进行索赔;   5、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以后进行理算,并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赔付:保险公司的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的银行帐户划拨赔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