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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欠钱不还

债权债务
2023-06-09 15:12:37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对于借钱不还的情况建议你及时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给对方施加压力,督促对方及时还款。如果本次借款、欠款金额不大(如2万以下),建议委托律师调取对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这些信息在起诉时需要提供给法院)及帮助草拟起诉状,在律师的专业指导下自行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和参与开庭,在此情况下只需向律师支付少量费用就能解决问题。如果自己对起诉流程不熟悉或者不想耗费时间精力,也可以委托律师处理上述起诉事宜。如果本次借款、欠款金额比较大,从有利于全面维护你合法权益的角度来说,建议委托律师全程参与处理并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即查封扣押冻结对方名下的全部资产,为后续胜诉执行做准备),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律师能竭尽全力运用法律知识和经验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帮助及时回款。起诉之前建议收集好证据材料如欠条(如有)、借条(如有)、转账记录、聊天记录、通话录音、其他与案件相关的材料等。如果证据较少,可以联系本律师帮助指导补充收集证据材料。起诉时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及证据(一式多份)、双方主体身份信息等。具体情况请进一步与本律师咨询沟通。
  • 您好,对方欠钱不还的,您可以准备欠条转账记录等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金额是多少,有欠条和转账记录吗?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 多少钱呢,有没有身份信息,身份证
  • 有没有欠条可以起诉对方还钱
  • 别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催告欠款人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还款;可以根据仲裁协议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准备起诉状和相应的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维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法律分析:对于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则为营业执照),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
    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别人欠钱不还的,债权人可以与其协商,催告其尽快还款;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准备好起诉状和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或者直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支付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第二百一十六条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欠多少钱,欠多少钱可以具体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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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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