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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公起诉让我支付医药费,每月1000的生活费用

婚姻家庭
2023-06-09 22:21: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收到传票没有,建议积极应诉
  • 可以描述案件具体情况。
  • 欠别人钱,作为被告被起诉的,诉讼费应先由原告垫付,等法院下达判决后,输掉官司的一方承担诉讼费,具体金额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欠别人钱,作为被告被起诉的,诉讼费应先由原告垫付,等法院下达判决后,输掉官司的一方承担诉讼费,具体金额如下: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不给生活费如果是一方不给孩子的生活费的,可以直接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可以直接由该未成年人作为原告,由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监护人代为提起诉讼、行使诉讼权利。如果是不给夫妻一方生活费,一方生活困难,而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可以直接向其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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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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