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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是这个月6号在学校受伤的,事情经过是我描述一下,老师说前一天班里孩子玻璃杯打破,玻璃渣倒在垃圾袋里,第二天放学小朋友搞卫生去倒垃圾,中途两孩子拉扯,对方孩子垃圾袋碰到我儿子的脸上,孩子去医院缝针医生说会留疤

损害赔偿
2023-06-09 10:13:5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由对方孩子父母承担责任,如学校有过错的,承担补充责任。
  • 你好,对方孩子是否已经承认以上事实,学校监控已经调取了吗?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申诉的
  • 你好,这个案件的相关证据有没有保留好
  • 对方孩子垃圾袋碰到我儿子的脸上,孩子去医院缝针医生说会留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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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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