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小区要提前交一年的物业费,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23-06-08 11:08:4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物业公司提前收一年的物业费不合理,乱收费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法律分析:物业费的提前交和过后交是根据物业合同来规定的,有的物业要求提前交,有的要求过后交。目前大多数的小区实行的是预交,而且在交房的时候,通常也需要先缴纳物业管理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 物业费并不是一定要一年交清,只要和物业协商得当,按月缴纳、按年缴纳都可以。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物业公司最多只能预收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大部分的小区,物业费和水电一样,都是按月缴纳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物业费的诉讼时效
房产纠纷 2375
不交物业管理费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物业管理费 21703
不交物业管理费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
物业管理费 8629
为什么要缴纳物业费?
未入住的房屋要交物业费吗?
物业管理 38971
未入住的房屋要交物业费吗?
政府征地果树补偿不合理的怎么办
征地补偿 100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办
房屋产权 75
遵义办房产证在哪里预约办理
房屋产权 55
门面拆迁补偿要工商登记吗怎么办
拆迁补偿 75
终止买房合同怎么办理
房屋买卖 50
指使他人违法占地犯什么罪
征地补偿 6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