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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弟弟在温州市,永嘉县溺水身亡,家庭是特困户,政府应给什么补偿

损害赔偿
2023-06-08 11:15:3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意外溺水原则上并没有补助这一说法
  • 根据法律规定,规定的过失致人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同时,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目前没有法律的赔偿标准,溺水救助是时效决定一切,没有及时救助只能死路一条,所以救人者无法权衡轻重利弊,既然无法权衡取舍,当然是救命重要,这样的后果只能由疏于照料儿童的家人去承担这个责任。社会还是需要正能量,除了人们用良知去维护,还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去引导。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 目前没有法律的赔偿标准,溺水救助是时效决定一切,没有及时救助只能死路一条,所以救人者无法权衡轻重利弊,既然无法权衡取舍,当然是救命重要,这样的后果只能由疏于照料儿童的家人去承担这个责任。社会还是需要正能量,除了人们用良知去维护,还需要政府部门积极去引导。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二十九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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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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