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我在湖南买的新房,3年了没有装修,没有入住,物业费是按多少交费?

合同纠纷
2023-06-08 22:29:33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物业费是从交房后开始收取的哦,和您有没有入住并没直接的关系。但是您可以和物业进行协商,前期是不是可以少缴纳一些!
  • 办理过户手续后未入住、未使用的空置房与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协商一致,可以按规定标准的70%交纳
  • “未装修未入住的房子按正常物业费的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九十交纳即可。
  • 您好,具体看当地物业是否有减免政策
  • 您好,第一年交一半,以后全额缴纳啊
  • 你好你的问题稍后回复你,
  • 建议你走法律程序,维权
  • 买了新房没入住,物业费收费方式如下:从交房的那天起就开始需要交纳物业费。对于新房的物业费缴纳是按照业主收房之日起计算,而不是以合同签订之日计算。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物业费从业主收房开始就需要计算缴纳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其他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新房在房屋装修期间,并不属于房屋空置,因此不属于上面情况,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1、新房装修物业费按业主的产权面积来进行收取,包含实际居住使用面积与公摊面积,而不是单一的根据套内面积收费。产权证书上的面积乘以物业费的单价乘以12个月,就是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七条,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 你好,空置房屋业主需要缴纳物业服务费用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