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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被别人拿走不给我

房产纠纷
2023-06-07 23:15:5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被别人拿着不给怎么办?这看情况了,是属于什么情况别人拿着不给,是你买房子二手房,房子买好了房主不给你还是啥情况,要是这种情况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要回房产证,要是别的情况,是你的房屋自己住着房产证被别人拿走了,这是需要报警让警方来处理的,毕竟房子的房产证挺重要的,方产证别人可以拿着这个来进行房屋的抵押贷款的


  • 别人拿走房产证,没有身份证不能办理其他抵押、转让等业务,但是也会因此不能进行房屋交易。如果是强行占有,可先行去房产局进行公示,然后去公安局报案,申请第三方力量介入。
    1.按照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的变动以登记为要件。不管你的房地产证遗失了还是放在什么地方被销毁了,都不影响你对房地产的所有权。你现在所要做的就是到当地房屋登记交易中心查询这个房子的所有人。如果还是你的名字,这个房子就还是你的。
    2.如果房子已经变成了别人的名字,你可以提出民事诉讼,到法院告侵占你房子的人。如果房屋登记交易中心存在过错,比如未审查你的签名,你也可以直接告房屋登记交易中心。
    3.对方律师可能主张善意取得,你只要证明交易人是互相勾结坑害你的利益,则对方就不构成善意取得了。
  • 一般而言别人拿了他人而定房产证是没有多少用处,从法律上而言,非产权本人是不能办理产权变更、抵押、转让。但是要防范别人拿走产权证、冒充本人身份,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房屋转让、抵押等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 您好!带上身份证、户口簿,去房产登记中心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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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