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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没有尽义务有继承权

继承
2023-06-08 14:56:1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所以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导致丧失继承权,但要考虑分配比例的问题。
  • 您好,遗产继承问题,最好协商一致达成。
  • 可以进行起诉 协商不好遗产
  • 女儿一般认定有继承权。但如果是继子女的,必须具有扶养关系才具有法定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具有法定继承权。且前述的子女一般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规定女儿有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遗产一般是按照以下的顺序继承来继承的:1、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由此可知,女儿也在父母遗产的继承人范围之内,并且还是在第一顺序继承人里。继承开始后,第一顺序继承人先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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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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