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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咨询一下,我在保险公司上了保险,一旦保险公司破产了,我上的保险还有保障吗?

保险纠纷
2023-06-13 18:20:2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保险公司破产,一般都有接管单位,比如有关银行或者主管部门,会延续有保障的,或者退回保险费用。
  • 有保障,保监会作为保险行业的监管机构,负责对保险公司进行监管。
  • 如果保险公司破产的话,依法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保单依然是有效的,发生要相关事故时,仍可获得保险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分立、合并外,不得解散。
    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消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保险公司破产的可能性比较小。保险业务是属于金融业务,对于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都有比较大的影响。法律也明确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了合并分立的情况外是不可以解散的。而且就算是解散了,也必须要把保险合同和准备金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或者是由其他保险公司来接受。保险公司破产需要经过保险监督管理机构的同意,否则人民法院是不能够依法宣告保险公司破产的。 因此权利人持有的保单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权益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不会因为保险公司破产或者被撤销而失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 保险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公司或者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四)撤销分支机构;(五)公司分立或者合并;(六)修改公司章程;(七)变更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变更持有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八)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保险公司破产后保单是否会全部赔付还要看是什么保险险种,如果是重疾险,医疗险等保险险种,保单约定了确定的赔付金额或赔付比例,则还是可以得到全部赔付的,如果是分红险等没有确定利率的保险产品,那么保额可能会有所减少。

    拓展资料

    保险单简称“保单”。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书面证明。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1)双方对有关保险标的事项的说明,包括被保险人名称,保险标的的名称及其存放地点或所处状态、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费等。
    (2)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承担责任和不予承担的责任等。
    (3) 附注条件,指保险条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以及保单变更、转让和注销等事项。保险单是签订保险合同的主要表现形式。为简化形式,还可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预约保险单,保险凭证或暂保单等形式。
    基本概念:
    根据我国法律依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与否并不取决于保险单的签发,只要投保人和保险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保险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签发保险单,保险人也应负赔偿责任。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以出立保险单为合同生效条件的除外。
    主要内容:
    保险单必须明确、完整地记载有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保单上主要载有保险人和被保险人的名称、保险标的、保险金额、保险费、保险期限、赔偿或给付的责任范围以及其他规定事项。保险单根据投保人的申请,由保险人签署,交由被保险人收执,保险单是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遭受意外事故而发生损失时,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凭证,同时也是保险人收取保险费的依据。保险单的主要内容包括:
    声明事项:
    即将要保人提供的重要资料列载于保险合同之内,作为保险人承保危险的依据。如被保险人的姓名与地址,保险标的名称、坐落地点,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已缴保费数额,被保险人对有关危险所作的保证或承诺事项。
    保险事项:
    即保险人应承担的保险责任。
    除外事项:
    即将保险人的责任加以适当的修改或限制,保险人对除外不保的危险所引起的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条件事项:
    即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享受权利所需履行的义务,如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的责任,申请索赔的时效,代位求偿权的行使,保单内容的变更、转让、取消,以及赔偿选择等。
    其他事项:
    如解决争议的条款,时效条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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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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