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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离家出走,我还有义务扶养他跟前夫的儿子吗?

婚姻家庭
2023-06-08 09:50:5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给孩子抚养费是合理的,但给前妻抚养费是不合理的。离婚后虽然对于孩子父亲仍具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于前妻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就也消除了,因此不需要给前妻抚养费。
  • 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1、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2、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指一方无独立生活能力,具体包括: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等3、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法律依据:《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 所谓“夫妻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在生活上互相照应,在经济上互相供养,在精神上互为支柱。扶养责任的承担,既是婚姻关系得以维持和存续的前提,也是夫妻共同生活的保障。这种权利义务关系,具有法定性。不可随意选择、抛弃。产生是基于婚姻效力,对夫妻双方都是对等的,不受感情好坏的影响。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要求给付扶养费的一方,只有在“需要扶养”时,才能行使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请求权。这里的“需要”是指要求扶养的一方年老、病残、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经济来源,生活发生困难的情况。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以一方丧失独立生活能力为条件。同时,以另一方有能力履行为限。也就是说一方要求另一方承担扶养义务,也要另一方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和经济能力承担给付。这种义务,同债的履行有着严格的区别。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 夫妻扶养义务需要注意以下方面:夫妻扶养义务是相互的,男女平等;夫妻间的扶养义务以夫妻合法身份关系为前提;夫妻间的扶养是有条件的,即以一方有能力扶养和另一方需要扶养为限,与债务的履行存在严格区别。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离婚后就没有义务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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