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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地把脚弄伤了应该找哪个部门

劳动纠纷
2023-06-08 09:54:00
共有20位律师解答
  • 工地受伤可以求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与用人单位产生工伤赔偿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 工地上受伤了一般找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解决。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获得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赔偿。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可以找律师帮助调查起诉争取工伤索赔
  • 你好,你可以在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
  • 你这边在工地上主要伤到哪儿了呢?
  • 这边在成都什么地方,伤得严重不
  • 认定上工伤,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 你好,受伤严重吗?在哪个地方
  • 找公司,报工伤 走工伤程序
  • 你好找工地给你走工伤就行
  • 你好这个伤情情况怎么样
  • 你好那现在什么阶段啊
  • 在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 工伤认定做了没有现在

  • 1、职工在工地上受伤,应该按下列流程来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决定;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在工地受伤,应该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或及其近亲属在规定期限内,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社会行政部门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工地受伤可以求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与用人单位产生工伤赔偿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也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 -受伤程度是怎样,事故发生地在什么地方
  •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的问题应该找社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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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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