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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工伤认定书显示领取了,但是我没有收到

劳动纠纷
2023-06-08 11:39:5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尽快与人社局工伤科人员取得联系,要求补一份给你。因为涉及到后续的鉴定,赔偿等
  • 你好,你可以自己去人社局打印。
  • 您好,有去询问吗?可以帮您
  • 可以依法要求补寄一份出来
  • 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一般会通知经办人去领取。如果员工本人申请的并没有委托他人,那么会直接通知员工领取,如果员工非本人去申请的,而是委托单位申请,那么工伤认定书也是由委托人代为领取之后转交给员工本人。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 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需要拿下列材料: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如果委托代理人去领取,则需要一份授权委托书。工伤认定的结果一般是一式三份、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一份、社保局留底。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 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所需要的材料有: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如果是委托代理人去领取,则需要一份授权委托书。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您好,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也可以让工伤员工单位领取。工伤认定是劳动部门通知领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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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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