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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欠我钱不还我跨省去找找他要钱,我的路费是他报销,吗?

债权债务
2023-06-07 15:15:55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不支持路费的,除非你们借据里写了对方承担维权费用包括路费。
  • 一般双方无特别约定,很难,建议走诉讼程序
  • 你好,如果对方愿意给可以,不愿意不能报销
  • 你好,你们当初借钱的时候约定了吗?
  • 对方不还钱的,当事人可以与其协商,要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并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副本等材料给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 追讨债务,可以聘请律师为其邮发《律师催款函》,具名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
  • 麻烦的事情。最好是找跟你们关系都不错的同事、朋友调解解决,起诉麻烦。实在不行就起诉,起诉必须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路费就够5000了。律师一般可以不清,欠条属于债权债务明确的,一般都会赢。如果请律师一般5000以下500元,但是他会问你要很多的不合理费用,如电话费、打车费、打点费等等,而且这样的小案件,又没有什么油水,一般律师都不会接。2008年的欠条,一般诉讼时效是2年,如果超期了,你要举证你在不停地问他要钱,最后一次每次要钱间隔都没有超过两年;并且最后一次要钱到起诉时也没有超过两年。起诉很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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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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