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别人的名义购买房屋有下列风险:他人拒不承认的风险;他人将房屋占为己有的风险;对方当事人认为受到欺诈、依法撤销房屋
买卖合同的风险;以及不能依法办理相关的房产转移手续的风险等。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
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六百零五条
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未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时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