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小区一楼住户基本都把花园都搭建成阳光房了,都搭建好几年了,今年城建稽查突然到防说有人举报需立即拆除,其他都没通知,而且我家也没和邻居发生纠纷,亲我该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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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先与邻居进行协商,要求其停止侵权恢复原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相邻关系。
《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
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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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收集有力
证据,通过业主委员会向
物业管理部门郑重通报; 2、若物业管理部门置之不理或无作为,可向当地住建委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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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首先可以和楼上的邻居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从小区物业下手,让他们来进行协调,当户主的态度恶劣依然不处理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相关证据,这样才能从根本解决问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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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规定,违章建筑是要被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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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