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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咨询一下 我的离婚协议书没了 本人不去补办 前夫可以替补吗

婚姻家庭
2023-06-06 10:30:1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协议可以补办。需要补办的,当事人持本人的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你们的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离婚协议丢了能补回来,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离婚协议书是夫妻选择协议离婚时,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所签订的协议。如果离婚协议没有保管好而丢失了,不要着急,离婚协议书丢失是可以补办的。可以要求将另一方的离婚协议复印一份,在夫妻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向民政局提交离婚协议书,该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会在民政局留一份归档。离婚协议书在丢失时,可持离婚证和个人有效身份证到婚姻登记部门,经申请调取离婚档案,将之前存档的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在离婚协议书上盖公章,即可完成补办。如果民政局没有,可以去当地档案馆查阅,如果去民政局或者档案馆无法调取,可以带着有效身份证去委托律师,调取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应当按照以下事项写具有法律效力:
    1、夫妻双方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和身份证号码;
    2、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3、孩子不能独立生活的,双方应当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妥当的安排;
    4、双方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确定各自分得的财产;
    5、夫妻共同债务无法全部清偿的,双方应当确定各自偿还的金额。
  • 离婚协议书丢了可以补办吗 离婚协议丢了是可以补办的。只要拿着离婚证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到婚姻登记中心申请查阅离婚档案,工作人员会把档案调出来之后,根据其本人的申请,把曾经办理离婚登记时,交给民政局的那份离婚协议书复印一份并加盖公章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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