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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问,我昨天刚签了一份租房合同,租用期是6月7号到12月6号,然后我现在不想租了,能解除或者协商嘛?

房产纠纷
2023-06-05 17:28:3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比较合理。 对于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情况下,出租人何时能解除租房合同的问题,首先应看双方在租赁合同上对此有无约定,有约定的话按照约定即可。如果没有约定,应当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先催告并要求承租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支付未交的租金,承租人在这个期限内仍未支付的话,出租人可以解除租房合同。无论是怎样的合同,既然有成立生效的时候,当然也就有解除的时候。而在解除合同的时候,有些情况下是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您好,依据双方之间协议约定办理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正常到期解除,双方应当办理交房手续,要清点物品,退还剩余的租金和押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没有预付定金,合同没有生效,可以在6月7日前解除
  • 合同上具体是怎么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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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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