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名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标题,中间填写更名申请表;
2、文字,写下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然后写清楚原因、目的和希望;
3、签名,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和时间,尽量使用标准语言,避免口语化。
改名字需要手续如下:
1、写更名申请;
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
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