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夫或妻一方死亡的,如所留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分出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作为遗产,如果留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继承,没有遗嘱的,则根据法定的
继承顺序,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主要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
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