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怎么强制执行欠款要根据金额大小不同情况而定。
在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债务人不履行法院的判决,权利人可向法院申请强制只执行,对法院而言,小金额的强制执行有以下手段,首先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其次是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若被申请人还有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扣押、
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若无财产可供执行,法院会中止执行,待被申请人有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可恢复执行。
法院欠款的强制执行程序方式如下:
1、申请;
2、法院受理;
3、申请复议;
4、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
5、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
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第二百二十七条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