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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市农村户口在西安住两次医可以报销吗?

劳动纠纷
2023-06-09 20:12:3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陕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参保人在本人签约的门诊统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医疗费用不设起付线,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合作医疗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参合人员在本地就医的,按照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参合人员在异地就医的,应当先到所在地县级以上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经转诊后到异地就医的医疗机构就诊。2
    因此,如果您是渭南市农村户口,在西安住院两次,可以先到渭南市县级以上的合作医疗管理部门办理转诊备案手续,然后再到西安的医疗机构就诊。如果您已经在西安住院两次,可以向当地的新农合管理部门咨询报销政策。32
  • 询问医保管理部门办理
  • 你好,要看是否符合相关报销政策


  • 法律分析: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期限各地规定不一样,一般是规定在当年报销,跨年度的不超过一季度.跨结算年度2个月,原则上不予结算。参合农民患病住院,可在全市范围内自由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确因病情需要转到市外医疗机构就诊的,患者本人或其亲属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报市合管中心备案,以便核查。转至市外住院的医疗机构必须是公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外务工的参合农民,因病在当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由本人或其家属在3个工作日内向市合管中心申请备案,其发生的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先由个人垫付,治疗终结后凭当地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出院记录、住院收费清单、收费收据,到市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申请办理补偿手续,经审核符合补偿条件的按市外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予以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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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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