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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女方结婚后,女方母亲不同意女方户口迁出,女方是否可以上述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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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15:18:2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女方在结婚后想要迁户口的,但女方家长不给户口本的,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前往户籍登记地公安机关,申请开具户籍证明,也可以对女方父母提起诉讼。待能够确认其身份后,再按照法定程序办理户籍迁移。
  • 你好!具体说下详细情况,可以帮你协助处理。
  • 你好,请问这边是想起诉吗
  • 你这边是可以去起诉的

  • 可以。
    既然离婚了,孩子的抚养权归女方,那么孩子的户口就应该迁到女方的名下。如果男方拒不配合,女方可以起诉,然后拿着的法院的判决,把户口迁移过来就可以了。
    望采纳。
  • 法律分析: 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不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若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孩子的户口在另一方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配合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另一方不愿意迁出的,其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离婚协议向公安部门申请迁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有抚养权的一方想要迁户口需要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但又确实有迁户口必要的,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协助迁户口事宜。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规定,子女可以随父亲也可以随母亲办理户籍投靠。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你好,向将要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入申请,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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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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