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团付了定金但没签合同,如果是因为没有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而导致没有签订合同的,旅行社应当退还收取的定金。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2021年实施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旅游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
因未达到约定的成团人数解除合同的,组团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