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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再打扰了法院罚款的理由是我嫂子是市区的生二个小孩就得罚

证券投资
2006-02-24 15:34:10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您好!1、根据浙江省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二)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农业人口,下同),已生育一个女孩的,但一方为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或一方从事工商业一年以上以及双方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一年以上的除外;

    (三)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两代以上均为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四)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女方父母只生育一个或两个女儿,男到女家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只适用于姐妹中一人);

    (五)双方均为少数民族,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六)双方均为农村居民,一方是少数民族并具有本省两代以上户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七)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八)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已生育一个子女的;

    (九)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再婚前丧偶并已生育两个子女的;

    (十)已生育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鉴定机构确诊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十一)一方连续从事矿井井下作业五年以上,已生育一个女孩,并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
    2、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不到间隔生育时间生育以及已满间隔生育时间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未婚男女已满法定婚龄非婚生育第一胎的,按照一倍至二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六)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加倍征收;

    (七)民政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发现收养子女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当事人在五个月内改正;当事人未在五个月内改正的,按照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标准征收。

    个人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还应当按照其超过部分的一倍至二倍加收社会抚养费。

    第五十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

    第五十一条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