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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可以申请独生子女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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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4 06:59: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需要办理独生子女证的,符合条件,即使离婚,也是仍然可以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证,需要的证明材料与程序为:
    1、由一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的到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领取《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
    2、经所在单位,无单位的由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送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需携带户口簿、结婚登记证原件。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应在十五天内审核完毕,报所在地的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审批,附户口簿复印件;
    3、区、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应在接到《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次日起,三十天内审批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独生子女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 离婚办独生子女证:
    当事人领取并填写《独生子女证申请审批表》,经所在单位或居民委员会,初审同意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审核,合格后,发给独生子女证。
    现在不能办独生子女证。
    目前国家已经推行两孩政策,独生子女证制度就已经取消。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倡导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法律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 离婚了可以办独生子女证。且无论父母是否离婚,均不影响申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可以依法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七条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的,按照规定获得扶助。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按照规定应当享受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奖励扶助的,继续享受相关奖励扶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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