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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年多了还没有开庭怎么么办

婚姻家庭
2023-06-03 23:25: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离婚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首先,需要准备好离婚起诉状,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财产分割清单,搜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到法院立案庭进行起诉。其次,法院受理后安排开庭时间,当事人来参与开庭审理。最后,开庭审理结束后,等待下达判决书或者是裁定书。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二次离婚起诉的流程如下:1、请求离婚的一方携带起诉状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予以立案;3、法院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开庭时间;5、法院会先对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不予开庭审理;6、调解不成后,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进行宣判。法院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程序和第一次相同,都是要准备好相关的起诉材料到法院立案,立案后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法官作出判决。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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