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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借条,没有收到钱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3-06-05 11:21:06
共有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马上让精通此类案件律师联系,我们会根据您所做的描述,并结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您满意的答复。
  • 你好,没有拿到借条上借款的,借款合同不生效
  • 你的意思是写了借条,对方并没有拿钱给你?
  • 你好,大概多少金额呢?现在是什么情况
  • 差你多少钱呢?可以通过起诉拿回的
  • 可以选择起诉,拿回未支付的借条
  • 你好,你是咨询借条的案子
  • 你好,是可以主张解除的

  • 出了借条钱没收到借款人首先可以要求对方将钱打到自己的账户之中,若是对方不仅不给钱,还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还钱,此时书写了借条的一方可以答辩称没有实际收到借款,要求出借人提供付款证据证明已经向自己付款。这种情况属于借款合同已经生效,但出借人没有履行付款义务,所以,债务人可以不偿还债务,但也可以要求出借人继续履行合同,支付借款。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当事人没有签订借条的一般还能要回钱。当事人可以依法收集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存在借款事实,并可通过协商、诉讼等合法的方式来要回钱。当事人可以收集的证据有欠条、收据、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 法律分析:签了收条,从法律上已经证明取得收条所列款项。如果没有实际收到钱,要提出证据用以否定收条的法律效力。如果不能提供证据,法律上视为已经收到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你好,是私下签的借条吗,多少钱呢
  • 你好,是已经签了是吧需要详细沟通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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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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