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债权普通申报的本金和利息,其他怎么算的

债权债务
2023-06-04 09:43: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申报债权利息的计算方式如果之前有约定的话,那么按照约定的方式来进行计算,如果没有约定的话,可以按照银行的利率来进行计算
  • 您好,你问的这个问题,稍后我给你解答
  • 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实体法规定(如合同法)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强制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因迟延履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而应多支付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采用单独的计算方法,与一般债务利息的计算没有关系。通俗地讲,就是两者“各算各的,互不影响”。具体而言,计算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基数、起止时间、利率等计算;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根据本解释规定的方法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
  • 法律分析: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时,其债权利息均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据此,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报享有破产债权,其债权利息应当计算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之日截止,而并非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之日。
  • 法律分析:欠条利息可以分为两种方式进行计算。第一、如果欠条双方有具体约定利息的这个具体的这个计算方式的,那么就应当尊重双方的这个约定,按照约定的这个利率来计算利息。第二、如果欠条未约定利息的,在未超过还款期限之前的是不计算利息的,只有在超过还款规定时间后未还的部分,可以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进行计算。实务中,如果双方要对欠条的利息进行约定的,根据借贷的那个参考借贷关系,最高不能超过36%,超过36%部分一般法院是不予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你好,债权人一般要一并申报全部债权,例如有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本金和利息一并申报,分开申报会影响债权审查效率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