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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应聘工作,后被告知需要培训45天,培训期间费用15800,期间内工资3000,可以选择直接抵消,剩余12800分期付款,在应聘面试中,hr很快让我拿出手机微信中签下了一个第三方贷款机构:启辰宝,分12期,随后被安排到另一个公司,即培训公司培训,不是公司内部培训,是相当于把我们很多人一批一批安排到了培训机构交钱,后验算发现总利息加上差不多也是15000多了,在培训结束后我提出当初安排的工作在哪里时,他们回复由培训老师介绍,但目前6/1号结束,老师让我们先自己找工作,找不到的话,她给我们介绍,我当初是去应聘工作的,但反而被骗去交钱贷款培训,然后又得自己找,这个情况属于诈骗吗?谢谢

刑事案件
2023-06-03 11:52:0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那您这边可以投诉的呢的
  •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没有具体范畴,包含岗前培训,专项培训两方面。劳动合同法对培训费的规定,在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都不能收取劳动者培训费;
    1、岗前培训,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得收费,更不得约定违约金和服务期;专项培训,也叫专业技能培训,企业应垫付培训费,但是可以和劳动者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如果劳动者在服务期内离职的,用人单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劳动者按照双方的约定支付相应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 你好,你那边有没有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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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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