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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女方和前任准备结婚然后出去旅游花了六万多七万能要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06-05 10:18:0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看具体情况,一般是要不回来的了。
  • 您这边还保留有相关的证据材料吗?
  • 自愿花费的情况是难要回来的。
  •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恋爱期间男方为女方花的钱,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的,送给女方的物品视为赠与合同,而其他消费视为自愿的支出。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 法律分析:如果有证据证明,可以要回,如果对方不给可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金额和聊天内容综合判断的,如果是借款的话可以尝试起诉要求返还,如果是共同的恋爱消费,一般要不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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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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