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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和婚内男方向女方借的钱,没有欠条,离婚男方是否会还

婚姻家庭
2023-06-03 16:14:2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法律不管会不会还这个事情,法律只管要不要还这个事情。
  • 有确实是借贷的证据可以主张。

  • 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钱婚后是需要偿还的。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的钱是另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就算是双方结婚之后,一方也是有还钱的义务的。不是说婚前借了钱,结婚之后还款的义务就没了,如果真要这样的话,会有很多人通过跟债主结婚来免除债务,这样对法治建设是极为不利的。
  • 婚前借款离婚后欠债人要还,其配偶不一定需要偿还。婚前借款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对其承担偿还责任。但如果该债务是夫妻一方在婚前为婚后共同生活所负,则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双方用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
    夫或者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 婚前夫妻之间借款,应当按照借条的条款处理,由借款方向一方偿还债务。也就是说,夫妻之间在婚前发生金钱往来,签订借条的,属于个人债务,不会因为双方关系变化而转换,离婚后也应当用个人财产清偿,不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如果因为债务纠纷闹出矛盾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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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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