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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前两个星期吧,我跟我对象发生了一些冲突,然后他就动手打了,我打的很吓人,把我一只手全部打的青一然后现在我又又跟他发生一些争吵,我有点想报去派出所寻求帮助,让他给我一个道歉,然后我要是去派出所主动寻求帮助的话,呃,可以不通知家长吗?警察?块,紫一块。

损害赔偿
2023-06-03 08:26: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遇暴力侵害,建议及时报警处理。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这里不要求受害人的伤势达到什么地步,只要有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行为就可以处罚。其次不管是认识的人打的还是是不认识的人打得,都应该先报警,由警方调查事情经过,比如你的陈述,旁观者的证词,你是不是有伤,矛盾的起因等等.处理上也不是一定要处罚,你们双方能达成赔偿协议,也可以不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法律分析:须视具体情况而定,建议进行协商处理,无法达成协商则建议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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