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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月9日离职,离职手续也办完了。现在公司通知我让我个人全额承担5月6月的社保费用,这样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3-06-03 01:31:34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离职当月社保公司要求个人全部承担不合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离职当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及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之内为劳动者办理社会关系的转移。由此可见,劳动者即使提前一个月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必须为劳动者按比例缴纳当月社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你好可以和公司协商下
  • 你好,按公司规定处理
  • 可以申请仲裁维权
  • 法律分析:职工离职,当月的社保应该由原单位按正常情况缴纳,到次月起才停止缴费。并且,该由单位承担的部分不能由个人来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你好,如果认为不合理,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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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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