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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这个肢解如何理解?法律上是否有相关的吗,明确规定?

建筑工程
2023-06-05 19:28:4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有相关法律规定是禁止将主要工程内容分包,或者根据双方合同约定进行处理。肢解就是大总包不干事,全部分包出去,需要进一步了解情况,可以进一步与本律师咨询沟通
  • 依据建筑法的规定,工程的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人的,可以认定为拆分工程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 法律分析: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根据法律的规定,工程的承包人将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给其他人的,可以认定为拆分工程承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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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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