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上次分地,我的户口在村里,村里不给我分地。该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3-06-01 20:03: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户口未取得承包地的,要分以下情况处理:1、村集体还有机动地的,可以要求村集体给予分配。2、村集体已经没有机动地的,需要等本次承包合同到期,重新发包土地时再要求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户口在外地,在本地的土地不能确权,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后的土地会由村里收回重新分配发包。
    当事人户口已经迁出老家的:
    1、不管当事人还有没有户口本,都是不能进行老家(原村集体)的土地确权的;
    2、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出本村集体的,就不再是本村集体的经济组织成员之一,不能享受本村的利益分配以及土地分配和确权;
    3、户口迁出后,村里没有进行过土地重新分配的,当事人或者亲人,还可以继续使用土地,直至到期;
    4、土地承包到期后,由村里收回,重新发包。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法律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
    第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发包。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的,不得改变村内各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所有权。
    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由使用该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发包。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第二十七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 户口在村里,本人不在村里,不给你分土地也是合法的,因为现在土地是非常的紧缺,所以你不在村子里居住,就没有得到土地的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未经同意占用他人土地会有什么后果
60050
离婚了户口老公不给我该怎么办
826
户口在农村没有分土地怎么办
婚姻家庭 8720
农村拆迁家里面积不够如何处理
房产纠纷 455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