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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故意减少用药量的行为导致病人延期治愈或者病情加重,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医疗纠纷
2023-06-02 09:10:4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医院的医生、护士的行为都有会相关规则、规定。所以你要看护士的行为是否符合规定。
  • 需要固定护士故意减少用药量的行为导致病人延期治愈或者病情加重的证据。属于医疗事故
  • 护士用错药造成医疗事故处理。具体如下:1、首先应当查明,是护士本人用错了药物,还是医生诊治开错了药,导致护士用错了药,造成了医疗事故;2、对造成的医疗事故,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赔偿;3、由医疗机构先行赔偿,确定过错方后,医疗机构可以对过错方进行追偿。医疗机构不得拒绝赔偿,对外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医疗事故指的是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造成就诊人人身损害的事故。因此,除此之外的都不构成医疗事故。实践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2、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3、以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
    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5、经患者同意,对患者实施实验性诊疗发生不良后果的。
    6、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事故是由护士造成的话,护士要承担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其中对护士的行政处罚为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
    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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