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原告。这个案子已经结案一个多月了,还没有收到判决。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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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办案分为立案、受理、开庭、宣判四个程序。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可以再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是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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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能否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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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案件已经结案,那么你有没有履行判决书的内容呢?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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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