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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胜诉后,对方的所有财产都在妻子的名下,该怎么催?

债权债务
2023-06-01 16:47: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首先需要确定欠款人是否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其意思是该债务能够能够得到清偿;
    其次,如果实在找不到人,可以先向法院起诉,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那么拿到胜诉判决书后,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法院执行力度加大,以当事人个人力量无法找到欠款人,但是法院等国家机关可以通过大数据来查找相应的老赖,以保证胜诉判决能够得到实行。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进行偿还,夫妻一方欠债的,法院不会强制执行个人财产进行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第二百三十一条 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追讨债务,可以聘请律师为其邮发《律师催款函》,具名欠钱不还的法律后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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