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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丢了社保发票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01 10:07:2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发票丢失情形的,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并登报申明作废;
    2、单位丢失该票据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以下材料:法律依据:《税务登记证》(副本);《发票领购簿》;《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1份;《挂失/损毁发票清单》,1份;刊登遗失声明的地市级报纸版面原件,1份;
    3、发票的取得方发生发票联丢失的,在取得该发票相关方书面说明的情况下,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可以使用发票复印件入账;
    4、个人丢失该票据时:带上本人的有效身份证、社保卡等,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即可。
    扩展阅读:
    【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 法律分析:发票丢了可以去补发票,如果补全发票的话,医保还是能报销的。发票丢失后的处理方法:1、发票丢失了可以补的,只要拿出医疗保险卡就可以了。2、记得发票编号就可以去医院补打发票的,去医院出示你的处方,还有医疗保险卡身份证就可以了。3、加盖医院印章的发票存根复印件应该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发票丢失补办办法: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复印存根联,然后盖章;交给客户入账;.财务人员设置发票登记本,登记购入发票的数量、号码,开出的发票号码、日期、客户、金额、领取人;客户回签。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会保存5年,向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要求补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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