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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棉花地不给钱

征地拆迁
2023-05-31 23:02:3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因土地使用权在经营上发生纠纷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七条规定: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1、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2、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3、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转让或者土地经营权流转;
    4、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
    5、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6、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7、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8、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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