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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借钱给一位朋友,说是5月1日还,还在一直不愿意还,有什么办法吗?

债权债务
2023-07-25 16:46:21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为了方便更好的给你解答问题和诉求,请再简单说一下具体案件情况。
  • 你好,金额比较大的话,可以到法院立案起诉要求对方还款。谢谢
  • 鉴于您的描述,您这个情况可能涉及诉讼的要引起重视
  • 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判决以后,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建议收集证据,方便后期维权。
  • 朋友借钱,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回:1、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协商方式解决,提醒对方尽快清偿债务;2、双方可以通过仲裁方式进行调解,需要双方当事人订立仲裁协议;3、债务人拒不还款,双方协商无效的情形,债权人需要事先准备借条等相关证据,然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状,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三条双方当事人对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_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否定对方证据的_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案件情况,判断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是否明显大于另一方提供证据的证明力,并对证明力较大的证据予以确认。因证据的证明力无法判断导致争议事实难以认定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则作出裁判。
  • 借钱给朋友,结果对方借钱久久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还款;如果对方逾期不还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对于朋友借钱拖着不还的情况,出借人可以请求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及时还款;对方拒不还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在胜诉后,还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 你好,有没有欠条或者转账记录
  • 具体金额多少,有借条吗
  • 如果协商无果,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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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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